Part.1
《“十四五”現代能源體系規劃》
2022年1月29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能源局印發了《“十四五”現代能源體系規劃》。《規劃》指出能源是人類文明進步的重要物質基礎和動力,攸關國計民生和國家安全。《規劃》闡明了我國能源發展方針、主要目標和任務舉措,是“十四五”時期加快構建現代能源體系、推動能源高質量發展的總體藍圖和行動綱領。《規劃》包括發展環境與形勢、指導方針和主要目標、增強能源供應鏈穩定性和安全性、加快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優化能源發展布局、提升能源產業鏈現代化水平、增強能源治理效能、構建開放共贏能源國際合作新格局和加強規劃實施與管理等九章二十七條,多處內容涉及到生物質能源。
在第六條強化戰略安全保障方面,提出要加強安全戰略技術儲備,按照不與糧爭地、不與人爭糧的原則,提升燃料乙醇綜合效益,大力發展纖維素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物航空煤油等非糧生物燃料。
在第九條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方面,提出要推進生物質能多元化利用,穩步發展城鎮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有序發展農林生物質發電和沼氣發電,因地制宜發展生物質能清潔供暖,在糧食主產區和畜禽養殖集中區統籌規劃建設生物天然氣工程,促進先進生物液體燃料產業化發展。在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工程里面,針對生物質能,再次明確提出要穩步發展城鎮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有序發展農林生物質發電和沼氣發電,建設千萬立方米級生物天然氣工程。在第十二條更大力度強化節能降碳方面,提出要實施重點行業領域節能降碳行動,加快推進建筑用能電氣化和低碳化,推進太陽能、地熱能、空氣能、生物質能等可再生能源應用。在第十四條統籌提升區域能源發展水平方面,提出要提升東部和中部地區能源清潔低碳發展水平,以京津冀及周邊地區、長三角、粵港澳大灣區等為重點,充分發揮區域比較優勢,加快調整能源結構,開展能源生產消費綠色轉型示范,積極發展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等新能源。在第十五條積極推動鄉村能源變革方面,提出要加強鄉村清潔能源保障,因地制宜開發利用生物質能和地熱能,推動形成新能源富民產業。堅持因地制宜推進北方地區農村冬季清潔取暖,加大電、氣、生物質鍋爐等清潔供暖方式推廣應用力度,在分散供暖的農村地區,就地取材推廣戶用生物成型燃料爐具供暖。在第十六條增強能源科技創新能力方面,提出要鍛造能源創新優勢長板,鞏固非化石能源領域技術裝備優勢,持續提升風電、太陽能發電、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開發利用的技術水平和經濟性。在科技創新示范工程里面,提出要加大先進生物質燃料等先進可再生能源發電及綜合利用技術研發及示范應用,新能源生態環境保護技術。Part.2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
2021年10月2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財政部、自然資源部、生態環境部、住房城鄉建設部、農業農村部、中國氣象局、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等九部委聯合印發《“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
《規劃》指出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已經成為全球能源轉型和應對氣候變化的重大戰略方向和一致宏大行動。加快發展可再生能源、實施可再生能源替代行動,是推進能源革命和構建清潔低碳、安全高效能源體系的重大舉措,是保障國家能源安全的必然選擇,是我國生態文明建設、可持續發展的客觀要求,是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踐行應對氣候變化自主貢獻承諾的主導力量。
《規劃》分析了可再生能源發展基礎和形勢,明確指導方針和發展目標,提出優化發展方式、大規模開發可再生能源,促進存儲消納、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堅持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可再生能源,健全體制機制、市場化發展可再生能源,堅持開發融入、深化可再生能源國際合作等內容,制定了保障措施、規劃實施和環境影響分析方案。《規劃》提出要錨定碳達峰、碳中和與 2035 年遠景目標,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20%左右,2030 年非化石能源消費占比達到25%左右。2025年,可再生能源消費總量達到10億噸標準煤左右,可再生能源年發電量達到3.3萬億千瓦時,全國可再生能源電力總量消納責任權重達到33%左右,可再生能源電力非水電消納責任權重達到18%左右,可再生能源利用率保持在合理水平,地熱能供暖、生物質供熱、生物質燃料、太陽能熱利用等非電利用規模達到 6000 萬噸標準煤以上。在優化發展方式、大規模開發可再生能源方面,提出要穩步推進生物質能多元化開發,包括穩步發展生物質發電、積極發展生物質能清潔供暖、加快發展生物天然氣和大力發展非糧生物質液體燃料等四個方面。一是穩步發展生物質發電。優化生物質發電開發布局,穩步發展城鎮生活垃圾焚燒發電,有序發展農林生物質發電和沼氣發電,探索生物質發電與碳捕集、利用與封存相結合的發展潛力和示范研究。有序發展生物質熱電聯產,因地制宜加快生物質發電向熱電聯產轉型升級,為具備資源條件的縣城、人口集中的鄉村提供民用供暖,為中小工業園區集中供熱。開展生物質發電市場化示范,完善區域垃圾焚燒處理收費制度,還原生物質發電環境價值。二是積極發展生物質能清潔供暖。合理發展以農林生物質、生物質成型燃料等為主的生物質鍋爐供暖,鼓勵采用大中型鍋爐,在城鎮等人口聚集區進行集中供暖,開展農林生物質供暖供熱示范。在大氣污染防治非重點地區鄉村,可按照就地取材原則,因地制宜推廣戶用成型燃料爐具供暖。三是加快發展生物天然氣。在糧食主產區、林業三剩物富集區、畜禽養殖集中區等種植養殖大縣,以縣域為單元建立產業體系,積極開展生物天然氣示范。統籌規劃建設年產千萬立方米級的生物天然氣工程,形成并入城市燃氣管網以及車輛用氣、鍋爐燃料、發電等多元應用模式。四是大力發展非糧生物質液體燃料。積極發展纖維素等非糧燃料乙醇,鼓勵開展醇、電、氣、肥等多聯產示范。支持生物柴油、生物航空煤油等領域先進技術裝備研發和推廣使用。《規劃》還給出了生物質能多元化開發示范的專欄表,包括生物天然氣示范、生物質發電市場化示范和生物質能清潔供暖示范等三部分內容。
在促進存儲消納、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方面,提出要擴大可再生能源非電直接利用規模,持續推進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等清潔液體燃料商業化應用,在科學研究動力和安全性能的基礎上,擴大在重型道路交通、航空和航運中對汽油柴油的規模化替代;提高燃氣、熱力管網等基礎設施對可再生能源應用的兼容性,加快完善相關標準,探索推動地熱能集中供暖納入城鎮供熱管網、生物天然氣并入城鄉燃氣管網,明確提出要推動建筑領域、工業領域可再生能源供熱,開展生物質替代城鎮燃料工程。
在促進存儲消納、高比例利用可再生能源方面,還提出要擴大鄉村可再生能源綜合利用,加快構建以可再生能源為基礎的鄉村清潔能源利用體系,繼續實施北方地區清潔取暖工程,因地制宜推動生物質能、地熱能、太陽能、電能供暖,完善產業基礎,構建縣域內城鄉融合的多能互補清潔供暖體系。提高農林廢棄物、畜禽糞便的資源化利用率,發展生物天然氣和沼氣,助力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推動鄉村能源技術和體制創新,促進鄉村可再生能源充分開發和就地消納,建立經濟可持續的鄉村清潔能源開發利用模式。提升鄉村可再生能源普遍服務水平,強化縣域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綜合服務能力,積極開展鄉村能源站行動,建設具備分布式可再生能源診斷檢修、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生物質成型燃料加工等能力的鄉村能源站,培養專業化服務隊伍,提高鄉村能源公共服務能力。《規劃》還給出了鄉村可再生能源綜合利用的專欄表,包括鄉村能源站行動、農村電網鞏固提升行動和村鎮新能源微能網示范。
在堅持創新驅動、高質量發展可再生能源方面,提出要加強可再生能源前沿技術和核心技術裝備攻關,突破生物天然氣原料預處理、消化、利用等全產業鏈關鍵技術,推進適用于可再生能源制氫的新型電解水設備研制,加快大容量、高密度、高安全、低成本新型儲能裝置研制。
在健全體制機制、市場化發展可再生能源方面,提出要健全可再生能源開發建設管理機制,開展生物質發電項目競爭性配置,逐步形成有效的市場化開發機制,推動生物質發電補貼逐步退坡。加強風電、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 項目開發建設統計和非電利用生產運行信息統計,推進可再生能源行業統計體系全覆蓋。發揮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價格信號引導作用,通過市場機制優化可再生能源開發建設布局。提出要完善可再生能源價格形成和補償機制,建立完善有利于分布式發電發展、可再生能源消納利用的輸配電價機制,建立完善地熱能發電、 生物質發電價格機制。
在保障措施方面,提出要完善可再生能源資源評估和服務體系,加強可再生能源資源開發儲量評估,會同農業農村管理部門開展農村生物質能等新能源資源評估,明確可再生能源發展空間;提出要加強可再生能源土地和環境支持保障,全面評估秸稈綜合利用、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垃圾焚燒等的環境保護價值,強化生物質能利用與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等環境保護要求和政策的協同,加強生物質能的資源化利用,推進生物質成型燃料及專用設備標準制定;加強可再生能源財政政策支持,加大可再生能源發展基金征收力度,央地聯動,根據“以收定 支”的原則,研究完善深遠海風電、生物質能、地熱能等對于碳達峰有重要作用的可再生能源支持政策。
在環境影響分析方面,《規劃》指出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可替代大量化石能源消耗、減少溫室氣體和污染物排放、顯著增加新的就業崗位,對環境和社會發展起到重要且積極作用;強調農林生物質從生長到最終利用的全生命周期內不增加二氧化碳排放,生物質發電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煙塵等污染物也遠少于燃煤發電。
生物質能作為重要的非化石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在保障能源戰略安全、強化節能降碳、推動鄉村能源變革、提升區域能源發展水平和增強能源科技創新等國家現代能源體系建設的眾多領域中均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來源:中國林業生物質能源與材料